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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12-24 11:06:3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单位(部门)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健全我校档案工作体系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,更好地为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师生服务。根据《南昌航空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(校档字〔2019〕38号)要求,请认真做好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报送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人员设置

各单位(部门)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确定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处级领导和一名兼职档案员,全面负责本单位档案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教学单位如确因工作需要,可增设一名兼职档案员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(一)档案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加强档案工作领导,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,与其他工作同时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;

2.配备具有较好政治、业务素质的兼职档案人员,并保持相对稳定;

3.负责把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、归档工作纳入相关工作制度和有关教学、科研、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;

4.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,动员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兼职档案员开展工作,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年度归档任务;

5.检查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履行职责的情况,保证档案工作时间并计算工作量,为本单位档案工作解决实际困难,提供必要条件。

(二)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

1.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,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;

2.按照归档要求,组织本单位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,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,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,编制页号或者件号,制作卷内目录,交本单位、课题组负责人审批,检查合格后按期向档案馆移交归档。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;

3.将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要求及时录入学校档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,确保信息完整、著录规范,并按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;

4.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,掌握档案工作基本知识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;

5.加强与档案馆的联系,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及时向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。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;

6.负责本单位留存档案材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,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;

7.兼职档案员调离工作岗位时,必须办完档案资料交接手续后方能离岗。

三、报送要求

请将《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)于12月31日17: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任莹办公系统邮箱,同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到行政楼8楼803室。

联 系 人:任莹

联系电话:83863109

 


附件: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.doc


 

 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南昌航空大学档案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12月24日

责任编辑:任莹